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个月过去了,他想忘了她。
起初的一个星期里,除了最初的震惊,他没有任何感觉。
就像原来一样,起床,上班,去工厂,去公司,去开会,去和各种人接洽。
后来的每天,都会想起她,她低头垂眸的样子,第一次见她的样子,她从溪边提着篮子回来的样子,她赤裸身体颤抖着的样子,她站在冷风里头发凌乱的样子,第一次约会她穿连衣裙坐在他对面的样子,一次又一次,重复地、不断地在他脑子里出现。
李哲很确定的一件事是,他爱的是秦臻,这个生性自由洒脱却抛下他的女人。
这份爱,平稳且悠长。
只是秦臻,像一股清新美好的初夏的风,不会为谁停留。
对于她,他说不上是爱还是恨,无法形容,捉摸不透。
深秋,上海逐渐冷了起来,梧桐树叶掉落一地,踩在上面有清脆的声音。
梁明走在路上,想着,怎么解决晚饭,是自己做,还是买点炸鸡再炒个青菜。
走到菜市场时,发现她经常买炸鸡的那家排了好长的队伍,旁边驻足的行人说因为抖音火了才有这么些慕名而来的人。
听到这话的一瞬间,她就不想买了。
最讨厌从众。
幸好她是人,如果是一种动物的话,这样根本是无法生存的。
所有的生物世界,都是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。
即便道德倡导尊老爱幼,穷人的老和幼,与富人的老和幼,能一样吗?
不过,梁明是甘于过清贫的生活的,她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,只求能善终,如果不能善终也行,人死了谁还知道过的怎么样呢。
比起变得有钱,她更愿意去体验不同的生活,比如去爬很高的山啦,去热带,去西欧,去地中海,去好望角,去科摩多,看海上日出。
秋天的晚霞是粉红色的,不再有橙色的,虽然粉红色也很好看。
那双明亮的眼睛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穿越加重生,妥妥主角命?篆刻师之道,纳天地于方寸,制道纹于掌间!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,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?...
她本是实力强悍,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。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,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,人人嘲讽! 选秀宴上,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