擦泪水。 是对灵灵的不舍,更是对所有一路走来的每一个朋友的不舍! 《灵瞳》从七月十二号开书到现在,正好是半年时间,一百五十多万字,从未断更过。 有许多朋友一直陪伴着我,从《血乌鸦》开始,灵灵七心里感谢万分,记得忘记,马新强,听雪公主,还有许多许多的人,小白,对不起,我把灵灵写没了! 写这本《灵瞳》,耗尽了我几乎所有的时间和精力,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一本小说,因此有许多的问题,很感谢每一个看到现在的朋友,是你们的宽宏大量让我走到了今天,否则早就夭折了。 现在我的身体非常不好,一边又要上班,晚上睡不着,整个人几乎要崩溃了。 写小说真的是一件令人快乐又痛苦的事情,里面的人物无所不能,但现实中的人又是多么的无助。 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